信托信息披露争饮头啖汤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01-20
昨日银监会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银监会要求,首批30家信托公司将在2005年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度报告,其他已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可自愿选择是否披露,但最迟应于2008年4月底以前披露其2007年度的信息。
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西部某信托公司负责人透露,公司在获得信息披露的消息后,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公司争取在下月中旬刊登年报,争取抢个第一。
去年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在媒体披露年报的华宝信托这一次没有出现在首批30家必须公布年报的信托公司之列。华宝信托总裁郑安国对本报记者表示,没有在30家强制披露公司之列的信托公司可以自己自愿选择,强制披露并不代表该公司经营业绩优秀,不在强制披露之列也不代表公司有什么问题。“公司肯定会公布年报,目前审计师已经开始对公司的年报进行审计,预计不久公司的年报就能和投资者见面。公司的业务很简单,去年未经审计的利润有1个亿。”他告诉记者。
一家信托公司负责人对信息披露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信息披露的实施对信托公司加强自身管理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另外信息披露也显示了信托公司的运作能力,对提高投资者对信托行业的信心也又很大的帮助;另外,信托公司公布年报将给投资者一个很大的参考作用,使投资者能够选择经营比较好的信托公司,防止踩地雷事件的发生。他指出,信息披露对信托公司来说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这个工作将反映信托公司的整体素质,信托公司的差距会立刻显现出来。
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息披露现在已受到监管当局的高度重视,并正在成为修复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手段。
2004年7月2日,是金新信托乳品行业战略并购资金信托计划的到期日。按合同约定,这一天信托投资者将收回一年前投入的本金及收益。但是,投资者当天并没有收到金新信托应兑付的本金和收益。这是信托公司推出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以来第一个到期无法偿付的案例。再加上后来某些信托计划出现了短暂的兑付危机,以及庆泰信托等违规操作等事件,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信心进一步降低。
该业内人士指出,今后,只要是信托产品的投资者,都应该可以通过适当的渠道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中国银监会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文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加上此前的《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业信息披露正在走向规范。“监管层正在力求将信托业打造成阳光行业”。
究竟哪家信托公司会饮得信息披露头啖汤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xintuo摘自证券时报)